星期六, 2月 23, 2013

放下的心路


不能再下去的關係, 不可再相對的人, 要放下不用刻意忘記,  只要決心對自己說要放下, 必能漸漸放下, 無牽無掛.  偶爾 回首, 也只不過是一個無關痛癢的故事.

回想起來, 真正分手的原因, 到如今仍不明不白, 但自己那一段心路的變化, 原來是有次序的….

最初雖不明白他對我處處的指控, 不明白他為甚麼要摧毀在香港的一切, 分手, 是必然之路, 也是成全他之路, 也是我唯一的路然而為甚麼在分手後要挽留, 我更不明白.  不明不白, 只可以用這個詞語來形容.


有員工得悉我們分手後打電話到我公司:「知妳分手才說, 早在兩個月前, 我乘車經過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 看見他搭著一個常來的女客人, 態度相當親密, 現在這個女人剛來了.」經這位員工形容, 我已猜到那位女客是誰我媽知道後即下去大興問罪之師過了一刻, 他致電給我說那員工誣蔑他, 這名女客有男朋友的, 她可以和她的男友一道來向我解釋「你不是說過這位女客很可憐, 男友過世了.  「這是他的新男友.  I see!  哈哈, 那麼你們豈不是一對狗男女?!   我們不是已分手了嗎?  與我何干? 解釋來無謂.」掛線後, 我更狐疑, 這算甚麼? 不過這對苟且事件, 也可說是雪上加霜.

「只要妳回頭, 我可以放棄到美國, 一切如舊.」  當初, 不是你不惜一切要走的嗎?為何攤子爛到無可收拾的田地, 要推這個責任在我身上?  還去騷擾著我媽, 弄得她哭哭啼啼的, 究竟想我怎麼樣?!  你無辜定我無辜?! 心又恨又怒, 只覺得不知所謂.

在他臨去美國前上了我公司跪求, 那一束粉紅玫瑰, 那一只鑽戒, 我覺得好諷刺.   請妳收下鑽戒, 因我已把妳當作我的妻子!」多麼荒誕的說話, 多麼無稽的場面再看看枱頭上另一束鮮花, 它們正純純的, 熱誠的綻放著, 令如今這束黯然失色起來, 它們發出的是贖罪的氣息, 好像為一顆已死的心掃墓


感情終結, 但現實有事情都要清理, 所以當要由Memphis返港時stopover 三藩市, 要他簽好授權書, 他說: 「不要走, 留下來讀書, 我照顧妳的生活.」不知為甚麼, 我立時想起我媽媽的樣子, 然後是GF在等待我回去的樣子, 還有因為我而跟他合作生意的朋友, 我怎可能辜負他們, 我怎能因為一個要不得的人去傷害愛我的人, 於是我搖頭, 跟著他說:「若妳一時接受不了, 我會等, 我會找些大學章程寄給妳. 在機場從他手中接過我的行李箱要過海關那刻, 我深深看他一眼, 我心裏對自己說, 這是最後一眼, 這一趟轉身, 我走我的陽關道, 永別了.

GF見到我和他在三藩市的一張合照, 說:「不知為甚麼妳和他之前的照片, 我覺得妳可以留著, 但這張相片, 我看到心裏就不舒服,燒掉它。GF把我擁在懷裏, 把相放在煙灰缸上, 點起火, 看著相片在火中扭曲著, 我的心突然隠隠地扭痛著, 當相片成灰, 我頓然覺得要灰飛煙滅的, 就隨著煙消雲散吧, 這裏才是我依傍的胸膛.

之後, 他打長途, 寫信過來, 中間, 他託他二哥送來一張三萬元支票說是給我媽的心意, 這件事不能讓他們的大嫂知道云云, 真是不可思議!  打從心痛過後那一刻, 心裏對他已全沒感覺了, 無愛亦無恨.   最後, 我告訴他, 我結婚了.

5 則留言:

cecilia 說...

當時的他才30未到, 雖然已擁有一定的事業與家業, 但他仍要向更高更大的理想去進發. 你是可被羲生的一個. 你被要求的不是成全他, 而是要表現你有多愛他, 要為他作出更大的羲生, 要為他亦放棄一切, 才可以達到他的要求. 你沒有演好你被要求的角色, 故他這樣對你已是情至義盡! 你有你的不明不白, 但你在他眼中是沒有做到他的要求. 他認為你不夠愛他, 但他的想法是自私的, 他可有為你著想過, 他又有幾愛你呢其他. 所以在我看來你的老公的人品比他她不知幾多, 是不需要後悔的一件事及人!

Fly 說...

去做黑市居民是更高更大的理想, 我真的不理解. 我真不明白他整家人為了大嫂的大志願, 有的去法國做黑工, 有的去偷渡美國. 他大哥大嫂特登以渡蜜月理由申請美國旅遊簽證,逾期居留在那裏生產,為的是孩子即有美籍. 然後回來慫恿R以假結婚入籍, 目的是他們的兒子若回去讀書,有人照顧. 他大嫂打電話給我說, "假結婚姐, 又唔係真,入左籍就離啦, 妳咪可以過去囉." 不知是安撫我還是叫我不要作梗. 哈哈, 他們的做法和現今的蝗蟲有甚麼分別? 我那時真的蠢, 不明白好地地在香港, 又不是生活不了, 我更不明白, 他為何也要這樣.

現在事過境遷這麼多年, 可以抽離的以客觀的角度看, 對的, 他認為我愛他不夠, 不肯處處跟隨, 從他的立場看, 也可以這樣說. 香港的家業, 因我有份貢獻, 香港的事業, 我和我的朋友有份, 若他在他方從頭來過, 我只是依附者,他可能好過一點吧. 跟愛郎私奔, 我可沒有女人的浪漫囉,哇哈! XD

老實說,那位女客人的事, 雖然他矢口否認他們之間有曖昧, 但是, 這或多或少影響我對他的判斷, 我相信ah man, 因他不是特意誣蔑, 那麼即是發生在分手前, 而他們更可能苟且在更前的時間, 那麼他對我的種種指控, 不是自掌咀巴嗎? 是否另有用意呢? 那我又為何要為不忠的情感作出大代價呀? 我這個人真的很rigid, 分手就真分手, 分手後大家約會誰都可以; 答應在一起就真一起,不會欺騙大家的時間和心思.

慶幸上天讓他的大嫂跑出來, 讓有人看到他的偷跳, 不然我怎會可以灑脫起來? 哈哈. 現在寫出來, 只是記述當時的心路歷程, 所以我常對她說, 對人對己要坦誠, 不要自欺欺人, 活得要磊落, 做好自己, 做人就無悔.

Fly 說...

係噃, 妳剛才說得對, 那位大嫂為什麼不叫大哥去假結婚呀? 哈哈, 真是, 死果個唔係自己就得啦.

Moody 說...

不能再下去的關係, 不可再相對的人, 要放下...... 呢段都係我的寫照,一些封塵了的往事,事隔多年再回想,只覺白痴,實在不明為何當時會那樣 "痛"

Fly 說...

嗯, 過來人就會明白. 所以, 珍惜可下去, 可相對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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