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下去的關係, 不可再相對的人, 要放下. 不用刻意忘記, 只要決心對自己說要放下, 必能漸漸放下, 無牽無掛. 偶爾 回首, 也只不過是一個無關痛癢的故事.
回想起來, 真正分手的原因, 到如今仍不明不白, 但自己那一段心路的變化, 原來是有次序的….
最初雖不明白他對我處處的指控, 不明白他為甚麼要摧毀在香港的一切, 分手, 是必然之路, 也是成全他之路, 也是我唯一的路. 然而為甚麼在分手後要挽留, 我更不明白. 不明不白, 只可以用這個詞語來形容.
有員工得悉我們分手後打電話到我公司:「知妳分手才說, 早在兩個月前, 我乘車經過銅鑼灣的中國國貨公司, 看見他搭著一個常來的女客人, 態度相當親密, 現在這個女人剛來了.」經這位員工形容, 我已猜到那位女客是誰. 我媽知道後即下去大興問罪之師. 過了一刻, 他致電給我說那員工誣蔑他, 這名女客有男朋友的, 她可以和她的男友一道來向我解釋. 「你不是說過這位女客很可憐, 男友過世了.」 「這是他的新男友.」 「I see! 哈哈, 那麼你們豈不是一對狗男女?! 我們不是已分手了嗎? 與我何干? 解釋來無謂.」掛線後, 我更狐疑, 這算甚麼? 不過這對苟且事件, 也可說是雪上加霜.
「只要妳回頭, 我可以放棄到美國, 一切如舊.」 當初, 不是你不惜一切要走的嗎?為何攤子爛到無可收拾的田地, 要推這個責任在我身上? 還去騷擾著我媽, 弄得她哭哭啼啼的, 究竟想我怎麼樣?! 你無辜定我無辜?! 心又恨又怒, 只覺得不知所謂.
「只要妳回頭, 我可以放棄到美國, 一切如舊.」 當初, 不是你不惜一切要走的嗎?為何攤子爛到無可收拾的田地, 要推這個責任在我身上? 還去騷擾著我媽, 弄得她哭哭啼啼的, 究竟想我怎麼樣?! 你無辜定我無辜?! 心又恨又怒, 只覺得不知所謂.
在他臨去美國前上了我公司跪求, 那一束粉紅玫瑰, 那一只鑽戒, 我覺得好諷刺. 「 請妳收下鑽戒, 因我已把妳當作我的妻子!」多麼荒誕的說話, 多麼無稽的場面. 再看看枱頭上另一束鮮花, 它們正純純的, 熱誠的綻放著, 令如今這束黯然失色起來, 它們發出的是贖罪的氣息, 好像為一顆已死的心掃墓.
感情終結, 但現實有事情都要清理, 所以當要由Memphis返港時stopover 三藩市, 要他簽好授權書, 他說: 「不要走, 留下來讀書, 我照顧妳的生活.」不知為甚麼, 我立時想起我媽媽的樣子, 然後是GF在等待我回去的樣子, 還有因為我而跟他合作生意的朋友, 我怎可能辜負他們, 我怎能因為一個要不得的人去傷害愛我的人, 於是我搖頭, 跟著他說:「若妳一時接受不了, 我會等, 我會找些大學章程寄給妳. 」 在機場從他手中接過我的行李箱要過海關那刻, 我深深看他一眼, 我心裏對自己說, 這是最後一眼, 這一趟轉身, 我走我的陽關道, 永別了.
GF見到我和他在三藩市的一張合照, 說:「不知為甚麼妳和他之前的照片, 我覺得妳可以留著, 但這張相片, 我看到心裏就不舒服,燒掉它。」GF把我擁在懷裏, 把相放在煙灰缸上, 點起火, 看著相片在火中扭曲著, 我的心突然隠隠地扭痛著, 當相片成灰, 我頓然覺得要灰飛煙滅的, 就隨著煙消雲散吧, 這裏才是我依傍的胸膛.
之後, 他打長途, 寫信過來, 中間, 他託他二哥送來一張三萬元支票說是給我媽的心意, 這件事不能讓他們的大嫂知道云云, 真是不可思議! 打從心痛過後那一刻, 心裏對他已全沒感覺了, 無愛亦無恨. 最後, 我告訴他, 我結婚了.

5 則留言:
當時的他才30未到, 雖然已擁有一定的事業與家業, 但他仍要向更高更大的理想去進發. 你是可被羲生的一個. 你被要求的不是成全他, 而是要表現你有多愛他, 要為他作出更大的羲生, 要為他亦放棄一切, 才可以達到他的要求. 你沒有演好你被要求的角色, 故他這樣對你已是情至義盡! 你有你的不明不白, 但你在他眼中是沒有做到他的要求. 他認為你不夠愛他, 但他的想法是自私的, 他可有為你著想過, 他又有幾愛你呢其他. 所以在我看來你的老公的人品比他她不知幾多, 是不需要後悔的一件事及人!
去做黑市居民是更高更大的理想, 我真的不理解. 我真不明白他整家人為了大嫂的大志願, 有的去法國做黑工, 有的去偷渡美國. 他大哥大嫂特登以渡蜜月理由申請美國旅遊簽證,逾期居留在那裏生產,為的是孩子即有美籍. 然後回來慫恿R以假結婚入籍, 目的是他們的兒子若回去讀書,有人照顧. 他大嫂打電話給我說, "假結婚姐, 又唔係真,入左籍就離啦, 妳咪可以過去囉." 不知是安撫我還是叫我不要作梗. 哈哈, 他們的做法和現今的蝗蟲有甚麼分別? 我那時真的蠢, 不明白好地地在香港, 又不是生活不了, 我更不明白, 他為何也要這樣.
現在事過境遷這麼多年, 可以抽離的以客觀的角度看, 對的, 他認為我愛他不夠, 不肯處處跟隨, 從他的立場看, 也可以這樣說. 香港的家業, 因我有份貢獻, 香港的事業, 我和我的朋友有份, 若他在他方從頭來過, 我只是依附者,他可能好過一點吧. 跟愛郎私奔, 我可沒有女人的浪漫囉,哇哈! XD
老實說,那位女客人的事, 雖然他矢口否認他們之間有曖昧, 但是, 這或多或少影響我對他的判斷, 我相信ah man, 因他不是特意誣蔑, 那麼即是發生在分手前, 而他們更可能苟且在更前的時間, 那麼他對我的種種指控, 不是自掌咀巴嗎? 是否另有用意呢? 那我又為何要為不忠的情感作出大代價呀? 我這個人真的很rigid, 分手就真分手, 分手後大家約會誰都可以; 答應在一起就真一起,不會欺騙大家的時間和心思.
慶幸上天讓他的大嫂跑出來, 讓有人看到他的偷跳, 不然我怎會可以灑脫起來? 哈哈. 現在寫出來, 只是記述當時的心路歷程, 所以我常對她說, 對人對己要坦誠, 不要自欺欺人, 活得要磊落, 做好自己, 做人就無悔.
係噃, 妳剛才說得對, 那位大嫂為什麼不叫大哥去假結婚呀? 哈哈, 真是, 死果個唔係自己就得啦.
不能再下去的關係, 不可再相對的人, 要放下...... 呢段都係我的寫照,一些封塵了的往事,事隔多年再回想,只覺白痴,實在不明為何當時會那樣 "痛"
嗯, 過來人就會明白. 所以, 珍惜可下去, 可相對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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