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上篇的三個被誘惑沉淪的情況, 前高官和交際花, 利益的關係和回報非常容易理解. 而所謂受害者本身必具特殊的條件, 例如前高官的權力和人脈; 交際花的姿色, 才會被人看得上, 買得下. 難道求其一個公吏可以當得來? 若來投靠的是個粗麻胚, 那會用本打造? 錢, 是不會寃花的, 所以墮落也要講條件.
反而我覺得闊太的毒計最恐怖, 她的姿色、財富、社會地位可能已非常優越, 而舊情人亦非她所锺悅的,「我得不到, 這種小角色憑甚麼得到?」誓要放一把妒嫉的火來焚毀別人的小小成果, 她想得到的只是心頭一快. 這心態可似曾相識? 同性之間的比拼, 往往如是….想起曾和某友嗟嘆過:

4 則留言:
誘惑是原始的攻擊敵人或隴絡別人的一種最常用的武器, 它的成功機率是很高的. 第一, 二例的誘惑是利益, 然後使計者亦可以得到實際的利益, 是世上人利用人的方式. 第三例則不同的是, 她的用心不良, 不是要得到什麼實際的利益, 而是要傷害那個被她使誘惑的人, 要她趺入陷阱而痛苦, 她要的是一種無形的利益, 其居心更險. 世上充斥著這些尋找有形及無形利益的人1, 故永無寧日, 而今時今日做人要比以前小心及聰明便是要提防這些別有用心的人的陷阱. 別人找上你可能不是為利益而是尋他們想得到的最高界別的另類開心呢!
謝! 這令我好像對"利益"清晰了一點, tangible and intangible. 哈哈, 我總是忽略了人人開心的事不同, 難怪我對某些人和事都覺得莫名其妙. 尋甚麼樣的開心可否比作company goal? 所以營運人生的策略和手段各有不同?
啊! 一直認為做甚麼都要有mutual benefit, 大家開心最好. 但原來令人痛苦讓自己開心, 我們認為變態的已成為常態...
正財與偏財的價值觀
http://tw.myblog.yahoo.com/laviemago/article?mid=97&prev=116&next=92&l=f&fid=11
hey, I'd rather share the link here both for your reading and our further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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